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办发〔2018〕43号)精神及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鼓励、支持和引导我市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营商环境,我局起草了《清远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18年12月5日至1月3日;
公众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反馈意见:
1.信函请寄: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808室(邮编511518);
2.电子邮件:qysme@163.com;
3.传真:0763-3530201;
联系人:成远清,联系电话:0763-3530201。
附件:《清远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