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市监函〔2021〕107号
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扩大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实行告知承诺制范围的通告
根据《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食品生产经营领域推行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的意见》(云市监〔2020〕67号)及其实施情况,现决定将食品经营许可类别(餐饮服务)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范围扩大为: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核发(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除外),且限定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不含裱花蛋糕)、自制饮品制售(不含自酿酒)。
上述调整决定,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实施程序及有关要求按《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食品生产经营领域推行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的意见》(云市监〔2020〕67号)执行。
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云浮市司法局。
点击下载政策原文: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扩大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实行告知承诺制范围的通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