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清产业园,高新区企业服务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围绕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聚焦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信息安全能力提升、中德智能制造合作等方向,遴选一批试点示范项目,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业态和新模式,增强工业信息安全产业发展支撑,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科研院所、工业园区或其联合体,应在清远市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发展能力。
(二)申报项目应符合《通知》(附件1)中《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实施方案》的要求。
(三)本次申报项目试点示范期为2年。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在建项目不可申报。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不接受仅购买产品但未进行实质合作的项目。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试点示范申报书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
三、有关要求
(一)请广清产业园,高新区企业服务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
(二)请各申报对象将项目申报书(一式四份,见附件2、3、4、5)纸质材料装订成册,连同电子版光盘于6月9日前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科)302室。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办函〔2021〕30号).pdf
2: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书(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方向).doc
3: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书(特色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方向).doc
4: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书(工业信息安全能力提升——工业控制系统产业能力提升方向).doc
5: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申报书(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doc
6: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doc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5月17日
(联系人:陈子文;联系电话:3368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