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连南各有关单位,各相关企业:
现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四部门《关于发布清远市施工合同签订工作指引的通知》(清建〔2024〕4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好各项工作。
附件:关于发布清远市施工合同签订工作指引的通知
连南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