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企业服务局,各县(市、区)工信(促)局,广州(清远)产业转移工业园企业建设和服务局: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便函﹝2019﹞873号)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单位为在清远市内注册且在清远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工业企业。

  2.实施提质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和绿色发展等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并已取得技术改造项目备案证的项目,不支持淘汰类和落后产能、过剩产能类项目(企业),改造后需达到环保要求的项目。

  3、在2019年1月1日(含)至2019年8月31日(含)内完工的技术改造项目,且完工日期在项目备案证建设期内。

  4、项目投资数据上报统计部门并被确认反映技改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数据。到2019年10月份项目投资统计数据全部完成报送。

  5.2018年及以前年度已获得省、市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除股权投资项目外,按照有关文件落实)但尚未完成完工评价或验收以及验收未通过、申请结题、未完成问题整改的企业原则上不支持申报。

  6.同一项目原则不得多头申报,依托同一核心内容或同一关键技术编制的不同项目视为同一项目。

  7.符合省工信厅便函﹝2019﹞873号文件入库要求。

  二、申报方向

  支持工业企业实施提质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绿色发展等专题。

  三、扶持方式

  按照设备奖励、贷款贴息和股权投资三种方式支持,同一项目选择一种支持方式申报。优先支持设备奖励方式,符合条件的项目核算项目建设期间设备发票购置额不得将其中的税费记入,相关税费可以纳入固定资产投资及总投资,仅不纳入奖补额度中。

  申报贷款贴息专题需提供第三方核息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项目企业

  1.项目入库申报。

  项目企业根据省便函﹝2019﹞873号文件附件2《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库申请材料要求》准备入库申报材料,同时,增加以下材料:

  (1)为确保项目达到环保要求,提交由环保部门出具的与所申报项目相关的环保文件(包含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文件、环境影响说明文件和其他环境评价文件,若没有环评批复文件则需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出具对项目的说明文件(包括设备奖励的项目)。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3)有知识产权、品牌证书、质量认证、标准制定的企业提供相关的证书复印件或佐证材料。

  项目企业根据上述要求编写申报材料,形成正式入库申报书,于2019年9月26日前将入库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以及与纸质版一致的电子版(市级一份、县级自留一份)报属地工信部门。

  2.项目企业于2019年10月14日前配合属地工信部门做好现场核实工作。

  (二)各地工信部门

  1.申报材料报送。各地工信部门收集项目企业提交的正式申报材料,组织初审工作,于2019年9月30日前汇总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相关电子版一份报送市工信局,于10月14日前完成项目现场核查(核对项目真实性、发票、核利息等),逾期将不再接收。并将通过现场核查的项目通过OA行文报市工信局(参考文本见附件3)。上报文附件包括:

  (1)《2020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汇总表》(省文件附件7)。

  (3)《2020年广东省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现场核查情况表》(附件4)。 


  附件:1.《关于组织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便函﹝2019﹞873号).zip

             2.《关于印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经信规字〔2018〕3号).pdf

              3:上报请示文(参考模板).doc

              4:现场核查情况表.xls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9月20日 



(联系人:范雅,联系电话:3371610。电子邮箱:qyjz336439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