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农函〔2017〕402号

转发省农业厅办公室转发农业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2017年生猪屠宰监管“扫雷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局(科技和农业局),清城区生猪屠宰办,英德市畜牧水产局:
现将省农业厅办公室《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办〔2017〕28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请于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情况统计表(见《实施方案》附件)和移送公安机关的大要案详细案情;于2017年9月、2018年1月3日前报送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包括整体情况、主要措施、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于2018年4月2日前报送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工作总结。各地在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中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禽畜定点屠宰管理科。
    
    
    
    
     清远市农业局
     2017年6月1日
    
(联系人:莫秀文,联系电话:3362716,邮箱:qy336271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