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发展改革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网信部门: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关于整顿规范
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清远市公安局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清远监管分局
中共清远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11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关于整顿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