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清产业园,高新区企业服务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基础设施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工信数字产业函〔2020〕71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组织新一代人工智能基础设施项目入库储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原则、支持范围、申报要求、项目管理详见《通知》。
二、清远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且符合申报要求的申报企业对照本次项目入库申报方向(三个方向:人工智能数据服务平台、人工智能计算平台、人工智能算法应用平台)选择申报,各方向建设内容、实施目标要求详见《新一代人工智能基础设施项目申报指南》,申报材料要求详见《申报材料清单》。项目提交申报材料要求:纸质材料装订成册,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10份;电子材料(可编辑版本及盖章扫描件)刻录光盘3个,于8月6日前按所属地报送至广清产业园、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8月12日前自行登录省工信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210.76.80.141完成线上申报。申报单位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同时需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项目评审入库、现场核查、绩效评价等工作。
三、广清产业园、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汇总当地项目申报情况,出具推荐函推荐通过初审项目,于8月10日前报送推荐函、《优选推荐入库项目和摸查汇总表》纸质材料各1份及对应电子材料;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式8份,光盘2个)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科)301室。
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汇总并复核申报项目,择优向省工信厅推荐申报。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基础设施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粤工信数字产业函〔2020〕712号)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30日
(联系人:陈君楚;联系电话:3366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