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企服局、广清园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各有关服务机构、中小微企业

因受疫情影响,清远市2020年中小微企业服务券资金使用情况未能达到预期进度,根据《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清远市2020年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工作的通知》(清工信函〔202053号)为切实推进我市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发放工作提高服务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开展2020年第三批服务券发放工作

我市已完成第一、第二批服务券发放工作,截止目前,兑现率18.4%。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率,扩大企业的政策受益面,我局将视第一、第二批服务券退券情况,开展第三批服务券发放工作,若第三批服务券发放后仍有退券情况,将按第三批服务券申领顺序依次递补。

二、开展第二批服务券服务机构备案工作

为做好我市2020年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发放工作,整合优质的服务机构,我局将委托承办单位-清远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开展第二批服务机构登记备案工作,具体申报通知由承办单位另行下达,请有意愿的服务机构积极申报。

三、加强服务券资金使用监管

各服务机构、中小微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服务券工作真实合法地使用服务券,我局将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对材料真实性、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对服务券使用管理过程中存在恶意串通、制造虚假材料骗取服务券补助资金和欺诈服务对象造成不良后果的,根据《财政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条例》《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进行处理,取消其申领或收券、兑现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8月19日


联系人:成远清 电话:353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