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企业服务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便函〔2019〕30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组织和通知企业申报工业互联网应用标杆示范项目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报事项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符合《通知》的申报主体要求。
(二)每个项目只能申报1个方向,项目不得多头申报。
(三)项目实施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迟于2021 年12 月。
二、其他事项要求
每个项目须提交纸质版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六份,申报单位须于8月20日前将以上纸质申报材料和可编辑版本电子材料(光盘1张)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化科)301室。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便函[2019]307号)
附件2:2020 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项目申报书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7月22日
(联系人:张兵,联系电话:3366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