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经济发展促进局),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有关通信企业: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5G基站用电成本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9〕3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5G基站用电成本有关问题的通知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