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链接: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的通知


  近日,省司法厅印发《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粤司发〔2026〕28号,下称《标准》)。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标准》的必要性

  现行《标准》为2017年原省政府法制办印发实施的。2018年以来,国家层面相继修订或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等,对行政执法提出了更系统性的规范要求。

  通过修订《标准》,落实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新要求,细化执法程序、文书标准和实操要求,推动政策原则落地为可执行、可考核的具体规范,为夯实执法规范化执法体系、提升执法质效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既为行政执法人员实施涉企行政执法提供标准化指引,又为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确立了统一评判尺度,推动形成“以评促改、以查提效”的监督机制,是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制度保障。

  二、修订依据

  (一)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4.《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5.《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6.《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

  7.《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

  8.《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

  9.《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

  10.《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

  (二)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6.《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

  三、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合法性方面。一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及我省实施意见,增加涉企行政检查案卷的评查标准。二是按照2021年《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完善从轻、减轻处罚情形、处罚追责时效、处罚程序等内容,新增加规定“从旧兼从轻”原则、没收违法所得制度等内容。三是完善行政许可受理、陈述申辩、听证等程序内容。

  (二)规范性标准方面。根据国家及省行政执法规范的新要求,在行政检查案卷中新增加了行政检查审批表、行政检查通知书的评查标准,在行政处罚案卷中新增加立案审批表、听证公告、听证报告书、行政处罚案件办案期限延期审批表、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等评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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