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科函〔2018〕230号
高新区科信局、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8年度清远市科技创新券按照《清远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清科〔2016〕31号)要求,已完成全部审批流程,现对371个项目予以发放(详见附件1)。请各申报单位按照操作说明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于2019年1月10日前完成申领。
服务机构:清远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
联系方式:0763-3639145
清远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