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企服局、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广清产业园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中小企业示范平台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宣传发动,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复核),并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和提出推荐意见。对符合粤工信规字〔2019〕6号或粤工信规字〔2019〕5号有关规定,2017年以来认定(复核通过)的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或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要及时通知企业再次申报。
二、请符合复核范围的2017年广东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按要求及时向所在地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复核申报相关材料,参与复核申报。
三、请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按要求将加盖公章的推荐认定(复核)文件(含汇总表)和申报材料(采用胶装,用A4纸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于10月15日前报我局(中小企业科)。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中小企业示范平台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2.附表1-9
3.申报材料及要求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30日
(联系人:刘柏麟 电话:336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