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企业服务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清产业园,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申报范围

 

在清远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符合《通知》申报要求的企事业法人单位自行选择申报。项目入库储备征集分为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及产业化、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支撑平台两个方向,申报单位根据选择的申报方向进行申报,对照对应的入库储备申报指南、申报材料编制格式填报项目申报材料及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多头申报。同一单位不允许申报2个及以上项目。项目入库成功的企业需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项目评审、绩效目标申报、监控、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

 

二、申报材料要求及报送

 

1.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编制严格按照申报方向对应的《申报材料编制格式》填写。纸质材料在材料封面、骑缝及提交内容中要求签字、盖章位置,加盖单位公章、签字,A4纸张双面打印,装成册,一式电子文档第一部分、第二部分材料要求为不加密、可编辑、非扫描件的文档文件其余部分用原件扫描的 PDF 文件,刻录光贴标签,一式三

 

2.报送方式。项目申报纸质材料、电子材料于2019年10月9日上午10:00前分别送达相关部门。逾期或未按要求报送的,不予受理。申报主体为央企、省属企业(不含地市分公司),且项目实施地在清远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将申报纸质材料五份、光盘一份直接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化与软件服务业处);报送市工信局(信息化科 301室)、项目实施所在地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纸质材料各两份,光盘各一份。申报主体为清远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企业,将申报纸质材料七份、光盘两份报送至市工信局(信息化科 301室);将申报纸质材料两份、光盘1份报送至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三、其他事项

 

市工信局将对清远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企业的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按照《通知》中“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及产业化方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市推荐数量不超过 2 个。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支撑平台方向,广州、深圳推荐数量不超过2 个,其他地市推荐数量不超过 1 个。”的要求进行择优推送。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发展)项目入库储备的通知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9月26日

 

 

 

 

(联系人:陈君楚,联系电话:3366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