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企业服务局,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第三批)的通知》(粤经信办函〔2018352)(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开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在清远市注册登记、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单位自愿申报,按《通知》要求填报并提供《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第三批)申报书》、《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第三批)宣传信息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材料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一式六份;电子材料可编辑,刻录光盘,一式三份),于9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所在地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不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受理申报。其他事项详见《通知》。


二、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所在地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于9月28日前行文推荐审核通过单位,出具《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第三批)申报单位汇总表》,审核通过的申报单位材料(纸质材料一式四份,电子材料光盘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信息化与数据科)301室,逾期不再接收。


三、我局对县级推荐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文报送。


 




 附件: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第三批)的通知.rar


 



                      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9月18日


 


(联系人:陈君楚,联系电话:3366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