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民政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现将《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组织第二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经信电软函〔2018〕9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街道(乡镇)和基地申报第二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请的企业、街道(乡镇)和基地按要求填写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书;各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民政局、卫计局须对企业、街道(乡镇)和基地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由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出具推荐函,于10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材料(刻录光盘),一式8份(省级:经信委3份,民政厅1份,卫生计生委1份;市级:经信局1份,民政局1份,卫计局1份)。

三、市经信局将会同市民政局、市卫计局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和评审,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街道(乡镇)和基地,按要求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附件:《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_广东省民政厅_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组织第二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清远市民政局   清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0月8日

 

(联系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侯泰成,联系电话:3366562;市民政局邱科胜,电话:3372201;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何伟平,电话:3361902)